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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机构成立金融委员会的通告

      各会员单位:

      根据旅游投资行业发展需要,我机构决定从即日起成立艾蒂亚金融委员会,负责推动旅游金融事业的发展并在恰当时机成立旅游发展基金及产权交易所等金融平台。本委员会聘请熊晓鸽先生任金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兴女士任常务副主任,吴兴华先生任副主任委员兼执行人,聘请胡东升、葛羿先生、胡腾鹤先生、方卫东先生、何士祥先生、李真圣先生、钟东霖先生为委员。

      特此通告!

      附:艾蒂亚金融委员会章程

      ITIA艾蒂亚

      2015年7月15日

      艾蒂亚金融委员会章程

      (2015年7月15日公布)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以及政府扶持力度的显著增强,旅游产业发展迅猛。李克强总理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更是让我们看到了产业创新、跨界融合的必要性。在旅游业,一些寻求突破和挑战的旅游人早已跳出了单纯旅游圈的概念,越来越多的去思考如何利用金融手段助力旅游业的发展,但往往苦于缺少一个能够有效沟通、对接的平台。艾蒂亚机构在原有理事会、顾问委员会、国际合作委员会等机构之外现决定设立金融委员会,目的在于通过搭建传统旅游业与金融业之间的桥梁,促进推动这两大产业的融合创新,协同增效,为广大旅游投资商、旅游运营商、旅游资源机构等创造出更多的机会、更高的价值。

      一.工作宗旨

      1、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全心全意为广大会员服务;

      2、通过各项措施,不断促进旅游与金融的跨界融合与协同发展;

      3、在旅游、金融与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部门职能

      1、指导旅游金融行业的发展;

      2、搭建专业旅游金融平台;

      3、为会员及旅游行业提供旅游金融及衍生产品服务。

      三.工作内容

      1、了解分析旅游与金融交集的市场与受众;

      2、为会员研发、设计旅游金融产品;

      3、将旅游金融产品投放市场验证产品的可行性;

      4、宣传推广旅游金融。

      四.工作机制

      1、 委员会实行主任委员负责制,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三人、委员六人、秘书长一人、执行干事一人。

      2、工作职责:

      ① 处理日常事务;

      ② 定期了解会员金融需求;

      ③ 接收并保管文件;

      ④ 记录委员会会议内容;

      ⑤ 其它机构交付的工作。

      3、工作方式:网络、视频、微信、现场等多种形式。秘书长为日常工作召集人,执行干事为日常工作执行人。

      4、委员会会议的召集。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于每月的第一周的星期三召开, 如会议时间与国家法定节假日冲突应在前一次会议上通知具体时间。

      会议召开方式可以以电话、视频、微信、网络、现场等形式召开。会议议题、纪要上报机构秘书处。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由艾蒂亚金融委员会秘书长主持会议,由执行干事提前三天通知会议的议题、时间和地点。

      5、会议表决

      委员会委员应当按时、全程参加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题并发表意见;在议案审议过程中,委员可以充分发表各自意见,展开讨论,充分说明观点。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就会议相关议案发表明确的书面意见,委员会应当对会议内容做出表决。

      6.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① 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

      ② 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列席会议的委员、人员;

      ③ 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④ 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它内容。

      出席会议的委员、人员、秘书、或其它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会议纪要和决议内容由艾蒂亚总干事或主任委员签发,除做文字表述上修改补充外,要忠实于会议讨论内容和会议记录。

      7、建设性议案

      委员会以外人员向委员会提出的非制度建设性议案,应当书面提交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接到议案后由委员会主任委员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不列入会议议程的,委员会主任直接提交各委员讨论。

      8.解释和修订

      本办法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本委员会,修订须经出席委员会会议的委员三分之二简单多数通过方可生效。